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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医大四院关于规范微信公众号管理使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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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医大四院关于规范微信公众号管理使用的通知
各支部、部门、科室:
为维护医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,规范微信公众号管理和使用,现按照学校微信公众号规范使用和备案要求,公布有关要求如下:
1、如需开通微信公众号的,请到医院OA系统下载《哈医大四院微信公众号官方认证申请表》,经由主管领导和宣传部门审批后,方可开通使用。
2、申请微信公众号主体应为“企业”,已申请账号主体为“个人”的,不允许违规发布和医院相关的信息,应及时注销,并另行注册新号。
3、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未经授权,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医院的重大、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、敏感问题的相关内容。
4、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的,需在每年年审时重新填写认证申请表,并报宣传部门备案,不得漏报瞒报。
注:《哈医大四院微信公众号官方认证申请表》下载流程:
OA系统--网络硬盘---公共网络管理---宣传统战部
联系人:王海娇 8257688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