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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哈医大四院2022年“龙江名医” 推荐工作的通知
关于哈医大四院2022年“龙江名医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科室:
为进一步做好“龙江名医”评选工作,遵照《关于开展第二届“龙江名医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黑卫人函[2022]40号)和《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“龙江名医”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将推荐工作布置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及条件
工作在临床一线、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在岗临床医生(含延聘在岗人员),获首届“龙江名医”称号者不参与本次评选。
1.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2. 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、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,遵纪守法,热爱卫生事业,带头践行“敬佑生命、救死扶伤、甘于奉献、大爱无疆”的职业精神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医风正派、医德高尚。
3.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在聘副主任、主任医师。
4. 在临床一线工作10年以上,年龄不超过60周岁(1962年4月以后出生),延聘在岗的专家年龄可延到70周岁以内(1952年4月以后出生)。
5. 医术精湛,积极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,诊疗水平、门诊工作时间、收治患者数量、手术数量、手术难度、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在本领域本专业处于领先水平。
6.无医疗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。
二、推荐程序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,坚持“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、择优评选、严格把关”。
采取本人申报、学科推荐、院职能部门把关、院评选专家组评选排序、院长办公会决议推荐的工作流程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1.医疗工作内容要能够代表本领域、本专业领先水平,包括收治(出院)患者数量、手术患者数量、四级手术数量、微创手术数量等。
2.代表作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(均指第一位)发表本专业研究性论著,论文第一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。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关系应为导师学生关系或课题负责人(实验室负责人)和课题参与者(实验室人员)关系。
3.学术兼职要求上报国家级学术组织二级分会(专业委员会)委员以上或省级学会、协会(专业委员会)副主委以上者
4.所有业绩材料要求为2017年1月-2021年12月此期间的材料,材料上报复印件即可。
5.其他方面按照填表要求填报。
四、限额
医院整体推荐名额为5人。
五、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
1. 上报时间:2022年4月24日13:00-15:00
2. 材料审核及评选:2022年4月25日
3. 结果公示:2022年4月25日--29日
为保证工作进度,请各科室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上报材料。
联系人:曲建睿85939438
附件:
1.《关于开展第二届“龙江名医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黑卫人函【2022】40号)
2.《推荐审批表》纸件一式三份、电子版
3.《材料明细表》纸件一式三份、电子版(横向打印在一张A4纸)
4.《汇总表》纸件一份、电子版
附件:http://www.ydsy.cn/companyfile/63.html
哈医大四院人事科
2022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