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管理工作制度

 

哈医大四院图书管理工作制度

  

  一、 严格执行“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”及“图书馆工作手册”。
  二、 图书管理人员服务态度要主动热情,对待工作要一丝不苟,认真负责,有热心、耐心、爱心。
  三、 严格执行馆内规定的“图书借阅工作制度”及“图书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”。
  四、 严格履行新书验收职责。以“中图法”分类体系组织藏书,并尽早完成新书目录排序工作。
  五、 图书、期刊排架要求准确、整齐。对新书、归还图书应及时上架,不得超过三天。
  六、 根据图书馆馆藏情况,按照图书剔旧制度,经领导批准,进行图书剔旧工作。
  七、 馆内要保持肃静、整洁、美观,做到日擦地、日擦架、周擦窗。
  八、 馆内严禁吸烟、明火,禁止存放食物及易燃品等。
  九、 禁止读者大声喧哗、肆意扰乱图书馆正常工作。
  十、 按照馆内工作计划进行业务统计、业务学习、网络培训、新数据库培训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