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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
各党支部、各科室:
国庆、中秋两节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坚决刹住收送节礼、等不正之风,推动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落地生根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,提出如下要求:
1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、烟酒等节礼;
2、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、购物卡;
3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外出旅游、探亲访友、娱乐购物等活动;
4、严禁公款旅游;
5、严禁公款吃喝、接受下级或者服务对象宴请;
6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、“一桌餐”或者利用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;
7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8、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,借机敛财。
各党支部、各科室负责人要增强政治敏锐性,从讲政治、讲大局的高度,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切实抓好国庆、中秋节日期间作风建设,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。要通过加强宣传、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,及时向党员干部和本科室职工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,把禁令要求传达到每个人,做到令行禁止。
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,切实抓好国庆、中秋重要节点的正风肃纪工作,做到态度不变、决心不减、尺度不松,对置纪律要求于不顾,仍然不收手、不知止,顶风违纪的,将从快从严从重处理,并通报曝光。对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不力,造成不良影响的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。通过严实有力的行动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纪委举报电话:82576880
中共哈医大四院纪委
2017年9月25日